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,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有效推进,7月13日,湘潭市安委办发布《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》,对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提出四项具体要求:
强化政治自觉,着力提升政治站位。
坚持问题导向,迅速部署开展三年行动。
强化工作举措,确保三年行动落地见效。
加强宣传造势,营造浓厚舆论氛围。
《通知》还要求,各县市区(园区)、市直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,务必于 7 月 30 日前报市安委办备案,并明确一名联络员,承担工作衔接、信息报送等任务。
6月30日,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湘潭市安委会印发了《湘潭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》。
《实施计划》重点分2个专题和10个行业领域实施,并对各相关部门按职责作出明确分工。
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专题
一、组织观看 “生命重于泰山—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”电视专题片。
二、集中开展学习教育。
三、深入系统宣传贯彻。
四、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。
五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
六、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。
七、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。
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
一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。
二、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。
三、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。
四、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。
五、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完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、安全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,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。
六、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。
危险化学品(烟花爆竹)安全整治
一、认真贯彻落实国、省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,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。
二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。
三、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。
四、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。
五、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、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。
非煤矿山安全整治
一、认真贯彻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,配合省应急管理厅制定完善非煤矿山有关制度和地方标准。
二、强化源头治理,原则上不再新批地下采石场,现有地下采石场2021年底前全面退出。
三、认真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。
四、全力推进尾矿库闭库整治工作,原则上不再新批尾矿库,现有尾矿库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闭库治理并销号。
五、严厉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。
消防安全整治
一、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。
二、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。
三、分阶段排查整治老旧场所、新材料新业态以及乡村地区等突出风险。
四、教育、民政、文旅广体、卫健等部门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,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,推动本系统单位消防安全能力提升。
五、按年度进度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。
六、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。
道路运输安全整治
一、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。
二、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的重点监管,从源头防范事故发生。
三、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。
四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,持续深化“高危风险企业”“终生禁驾人员”等曝光行动。
五、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,依法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速、超员、疲劳驾驶、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、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
一、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,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,加快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。
二、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,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,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治理“一单五制”制度,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。
三、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,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。
四、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。
五、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,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。
六、开展水上运输安全治理,严厉打击货船、农用船舶非法载客行为。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,彻底整治非法渔船。
七、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。
八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源头管理。
九、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,推动实现本质安全。
城市建设安全整治
一、加强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,落实城市安全韧性,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;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,建立安全平台体系,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。
二、全面排查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、建筑工地、受(有)限空间作业、市政道路桥梁、老旧小区混凝土搅拌企业、交通顽瘴痼疾、消防、房屋抗震各类安全隐患,落实隐患整改。
三、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,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。四、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动态监管,提升管理与数据利用水平。
五、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、健全机制。
六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,开展各类专项治理。
燃气行业安全整治
一、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信息化建设。
二、开展燃气行业地方性法规建设,明确职能划分。
三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提升应急能力。
四、开展专项治理,促进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、科学化、常态化建设。
特种设备安全整治
一、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地方标准体系。
二、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。
三、持续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。
四、开展特种设备基础管理大提升行动,加强信息化建设。
五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大执法行动,加大特种设备“打非治违”力度。
工业园区安全整治
一、推动工业园区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。
二、督促工业园区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。
三、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,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。
四、加强园区高风险企业安全管控。
五、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。
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
一、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。
二、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。
三、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。
四、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隐患,取缔非法渣土场。
五、继续分级分类组织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。
六、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。
根据《实施办法》要求,通过三年专项整治,使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,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根本根治,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,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,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,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,力争2022年成功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。
来源:湘潭应急管理